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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的通知

按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号)要求,请离退休教职工中的二级保健对象,按以下流程参加2020年的慢性病筛查体检:

一、待遇标准

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从享受保健待遇年份起,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上一年度未进行慢性病筛查的可在本年度进行补检,补检和本年度筛查需要在同一所定点医院进行。

二、筛查地点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三、筛查方式

慢性病筛查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做为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定点医院,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慢性病筛查定点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慢性病筛查定点医院的《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

四、筛查时间

本次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改变以往限时筛查的模式,一个自然年度内,二级保健对象全年随时可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筛查(本年度截止时间为12月31。本年度结束后在下一年度1月1日自动开始下一年度的慢性病筛查工作。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六个定点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详见附件,请按所选择定点医院的《慢性病筛查手册》中预约电话先行预约,再按预约时间进行慢性病筛查即可,无须上报选定的医院。

2.保健对象和选定的医院进行预约后,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及选定医院的《慢性病筛查手册》于指定时间到选定医院进行慢性病筛查。

3.二级保健对象至今有连续多个年度未进行慢性病筛查的,可在本年度内进行一次性补检,补检和本年度筛查需要在同一所定点医院进行,不得拆分和分解。                

4.疑问咨询人事处劳资科:吴英娟、高智勇,电话:85582494;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曲涛、李若谷,电话:85582425

 

附件1: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2: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3:吉林省人民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4:吉林省肿瘤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6: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6月16

相关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020-06-16)
附件2: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020-06-16)
附件3:吉林省人民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020-06-16)
附件4:吉林省肿瘤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020-06-16)
附件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020-06-16)
附件6: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x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