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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重要公告

为保障“国庆、中秋”假期广大市民和游客安全出行,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合理安排外出活动

当前国内各地均为新冠肺炎疫情的低风险地区,但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带病旅行,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鼓励市内游玩、省内旅游。出行前关注目的地疾病流行状况,出行期间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遵守所在单位出行报备规定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前要按本单位要求进行报告,并注意记录活动行程。在读学生、教师、医护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长。外出归来,应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三、做好个人防护

1. 建议广大市民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

 

2. 倡导广大市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行为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外出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集体就餐时做到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3. 外出旅游时,随身携带体温计、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尽量减少去往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

 

四、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

1. 市内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实行门票预约制,景区出入口设置1米隔离带,防止游客扎堆。

 

2. 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健康码查验、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量开放、预约开放、错峰开放、有序开放,避免人群聚集。

 

4. 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设施配备,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5.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秋冬季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探视管理制度。

 

6. 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