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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的通知
时间:2022-10-17
为进一步提高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水平,方便二级保健对象享受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号)要求,省医保对原慢性病筛查服务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从享受保健待遇年份起,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上一年度未进行慢性病筛查的可在本年度进行补检,补检和本年度筛查需要在同一所定点医院进行。
二、筛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选择上述一家医院自行预约进行慢性病筛查。
三、筛查方式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慢性病筛查手册》。其他五所医院无《慢性病筛查手册》,需电话预约选择具体筛查方案。
保健对象与选定的医院进行预约后,携带医保卡、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选定医院进行慢性病筛查。
四、筛查时间
本次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的筛查模式为,一个自然年度内,二级保健对象全年随时可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筛查,本年度结束后在下一年度1月1日自动开始下一年度的慢性病筛查工作。
人事处劳资科联系人:曲晓娇、陈春亮
联系电话:85582494
人事处劳资科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