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模等人员一次性奖励和退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根据《关于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5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2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劳模等人员一次性奖励和退休补贴”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且未领取一次性奖励的在职在岗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
1.按类别对应填写《申领备案表》,2014年10月后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员填写《一次性奖励申领备案表》(附件1);2014年10月前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员填写《一次性退休补贴申领备案表》(附件2);
2.劳模、荣誉称号等证书及表彰文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一个人获得多项荣誉称号,每一项荣誉称号对应一个《申领备案表》,纸版本人签字,一式四份。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在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相关材料交离退休工作处。电子版使用U盘转存或发送至邮箱466180987@qq.com。请提前拨打电话预约提交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85582782,联系人:张小磊。
佐证材料、《申领备案表》问题咨询请拨打人事处电话:85582494;联系人:曲晓娇 苏旭东
附件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获得荣誉称号人员一次性奖励申领备案表
附件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获得荣誉称号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申领备案表
离退休工作处
人事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