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慰问品和活动类奖品发放及领取办法(试行)
时间:2020-10-14
为充分保障我校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权益,将学校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现对慰问品和活动类奖品的发放及领取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慰问品原则上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领取,如委托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代领,需本人与我处退休工作科报备登记。领取人未获得授权许可的,或离退休干部职工本人未与我处直接联系的,不予代领。活动类奖品必须由获奖者本人领取,他人不得代领。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任何人代领。
二、离退休工作处依据离退休干部职工选定的慰问品领取地点配送慰问品,未报名在西校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领取的,一律在东校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领取。如需改变领取地点,可在我处退休工作科登记申报变更,变更后将一直按照申报的地点发放。活动类奖品一律在东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领取。依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领取方式,比如,集中一地发放,分流错时领取。
三、每次慰问品或活动类奖品的发放和领取时间均设有期限,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领取的物品,将在扶贫助困、探视慰问或文体活动中另做他用。
四、针对长期异地居住且领取慰问品有实际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实行补助金制度。可由本人(或由配偶及子女作为代理人)自愿申请,填写《离退休干部职工补助金申请表》,并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如异地居住证、异地户口本、异地医保证明等材料电子照片或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离退休工作处将不再购买和发放申请人的慰问品,改为发放补助金予以慰问。补助金金额将依据当次发放慰问品的价值确定,在慰问品领取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如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干部职工仍选择领取慰问品,应按当次慰问活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五、本办法即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所有。
附:离退休干部职工补助金申请表
长春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10月14日